中国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请输入关键词  怀远县  杏林镇  as  华州区杏林镇

泸州献血者无偿献血后可休假三天还可领补贴

2016-04-18 09:34 泸州新闻网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无偿献血活动。今年,泸州市将动员献血者参加无偿献血7.5万人次(一次献血200毫升为一人次)以上,献血量1500万毫升,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于自愿无偿献血。

1430098252234

根据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内的用血需要,制定本地的献血者招募计划,市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本系统、本辖区内的集中献血活动。市级部门(包括其下属单位)按照员工总数的20%进行组织。组织人数达到40人以上的,可联系献血办上门采血,40人以下的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到就近固定献血点献血。各区县要设置固定的应急献血点(屋)。市献血办要及时掌握全市的采供血信息,统筹安排全市的采供血计划;市红十字会应依法参与、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深入开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和献血者进行表扬鼓励;教育部门要将献血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共青团要鼓励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

通知指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献血条例》关于献血者献血后可休假三天,所在单位应视为出勤;公民在无偿献血后,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临床用用血时可以享受优惠等无偿献血的相关政策,维护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更多公民加入无偿献血队伍,逐步改变泸州市血液供应长期紧张的被动局面。

同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血液质量和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助献血名义等形式进行血液买卖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临床用血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中国乡镇网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