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请输入关键词  怀远县  杏林镇  as  华州区杏林镇

天津淄博那些事儿事关你的生活,一大波民生资讯来啦!

2016-08-20 17:09 头条号
  淄博新城区公园北路(天津路-原山大道)规划选址获通过。公园北路西起原山大道,东至南京路。配合周围鲁泰大道、中润大道、北京路、上海路等主干路形成干路网,起到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交通的作用。
  
  目前,公园北路重庆路-上海路段已建成通车,原山大道-上海路、重庆路-南京路段建成后,公园北路将全线贯通,能够减轻鲁泰大道、中润大道的交通压力,真正起到次干路及区域性重大基础服务设施的作用。
  
  西五路北延地下管廊施工方案过审
  
  近日,淄博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评审会,对西五路北延地下综合管廊、光大一厂污水主管道深基坑开挖及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论证。最终,西五路北延地下综合管廊采用明挖方式施工的方案一次性通过了论证审查。
  
  西五路北延地下综合管廊全长约4.8公里,南起裕民路,北至黄河大道,容纳有电力、通信、给水、供热(热水)、中水等管线。西五路北延工程今年3月就发出设计招标公告,而这场论证评审会的召开,则预示着该工程距离开工建设之日更近了一步。
  
  院前医疗急救不住院也可报销
  
  8月8日,淄博市人社局下发《关于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参保人经院前医疗急救后死亡或不需要住院的,其符合规定的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根据医保政策规定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的,按50%的报销比例根据医保政策规定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50%的报销比例根据医保政策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经院前医疗急救后死亡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与过去不同的是,经院前医疗急救后不需要住院的,执行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参保人经院前医疗急救后住院的,其符合规定的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执行。
  
  其中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三级定点医院支付标准结算。报销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费用时,应提供社保卡复印件、原始发票、院前急救派车单复印件、院前急救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医疗费用汇总明细表。与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结算的,上述资料由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备查,未留存的,不予结算。
  
  轿车开进一米深积水
  
  8月8日下午,张店区突降暴雨,张店交警大队立即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全警全员上路迎战暴雨。张店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刘鹏驾驶警车巡逻至西五路与和平路路口南铁路桥洞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桥洞下积水中,积水漫至车窗。
  
  见状,刘鹏冒大雨徒步进入齐腰深的积水中,确认车内女驾驶员无异常情况后,刘鹏试图将车辆推出积水,但车辆熄火无法换挡只能放弃。刘鹏立即告知驾驶员携带贵重物品离开车辆,以免雨势加大积水更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驾驶员下车后,刘鹏将其带至安全地点,同时帮助其联系拖车。对于民警的救助,女驾驶员连声道谢。
  
  在此,张店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近期淄博地区降雨多发,广大车辆驾驶员在行经铁路桥洞等易积水路段时,切勿冒险涉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文/王玲 翟菲)
  
  周五晚免费欣赏吕剧《三娘教子》
  
  本周五晚,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商家吕剧团的演员们将为广大市民奉上吕剧《三娘教子》,感兴趣的市民可凭身份证免费领票。8月12日19:30,吕剧《三娘教子》将在淄博剧院精彩上演。市民可于8月11日9:00起到淄博剧院领票处免费领取入场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每人限领2张,领完为止,不可重复领取。
  
  昌国路拆迁进入尾声
  
  近日,沣水镇多次开展集中行动对昌国路东段的涉迁建筑进行集中拆迁,目前为止,共签订拆迁协议57处,完成拆迁面积1.9万余平方米,拆迁工作接近尾声。
  
  昌国路东段改造工程,从东四路至湖罗路,道路长3公里,红线66米,主车道宽32米,新建分车带每侧5米,新建慢行一体道每侧6米,慢行一体道外侧6米绿化带,涉及拆迁66户,涉及拆迁面积近3万余平米。
  
  从五月份开始,沣水镇正式启动昌国路东段拆迁工作。七月初,为了短时间内完成此次拆迁工作,进一步做好民宅和部分沿街商品房的拆迁,沣水镇成立了拆迁工作组,充分调动镇村工作人员参与到征迁工作中来。下一步,沣水镇将进一步做好剩余未拆迁户的工作,早日完成拆迁,确保道路拓宽改造顺利进行。
  
  作者:头条号 / 鲁网淄博新闻中心
 
  
  来源:头条号(今日头条旗下创作平台)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中国乡镇网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