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800万修广场而村民点煤油灯:贫困县的“阔面子”给谁看? 图为尚未脱贫摘帽的国家级贫困县湖南省汝城县举债修建的爱莲广场,仅6株银杏树就花了285万元,8根图腾石柱花了120万元。与广场相对的是县委县政府的办公大楼。 湖南省汝城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据湖南省委巡视组反馈,该县负债率在湖南省排名第一。几乎一半的钱都用在大搞城市开发和城市建设,而培植财源、促进产业发展方面还不到6%!仅修建爱莲广场就花了4800余万元。而一些基本民生问题却长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仍有村民靠煤油灯照明。 对于国家级贫困县而言,按说应该把主要精力、财力、人力用于扶贫脱贫上面。令人诧异的是,该县不仅不把扶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反而举债搞起了形象工程,即“面子”很“阔”,“里子”却很“穷”,这种重“面子”而不重“里子”的现象,应当成为反面典型。 尽管巡视反馈之后,该县主要领导已被处理,巡视反馈的问题已经逐条在整改,但这一案例给我们带来的警示,值得总结。尤其对其他贫困县而言,这一案例带来太多教训,只有汲取其中的教训,端正党风政风,才能重民生的“里子”,而不是重形象工程的“面子”。 比如,切实管住地方政府“举债权”。汝城县之所以花4800余万元建广场,并不是财政多么富有,而是举债搞形象工程。数据显示,该县2015年至2017年综合债务率分别为274%、285.74%、336%,负债率在湖南省排名第一。由此可见,其举债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约束。因此,如何防止盲目举债、疯狂举债,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再如,切实管住地方“花钱权”。地方有限的财力,究竟花在“里子”上还是花在“面子”上,这似乎是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因为只有花在“里子”上,才算是用在刀刃上。而在汝城县,却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形象工程上。这说明当地政府的“花钱权”没有受到严格约束。从这个角度而言,要想约束地方政府“花钱权”,既要从政绩考核入手,也要从工程审批入手,如限制形象工程审批权。 又如,贫困县必须把“里子”当“面子”。财政富余的地方可以根据市民需要修建某些广场,以满足市民活动需要。但贫困县不应该去花钱修建大型广场等面子工程,因为有限的财力更应该用在扶贫脱贫上,这既是改善民生之举,也是实现全面小康之举。 可以说,当地政府忽视民生而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完全与中央扶贫要求和老百姓期待背道而驰。不仅其他贫困县要从汝城县的行为中吸取教训,各级扶贫主管部门、政绩考核部门,也要从这一案例中吸取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