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胡明宝)日前,为有效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出台《防止因灾因疫返贫致贫十六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围绕强化动态检测和帮扶,《措施》明确对因灾因疫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可简化认定程序,影响特别严重的可先纳入后履行程序;对监测对象实行结对帮扶,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对因灾因疫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范围,落实好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 围绕加大产业就业支持力度,《措施》明确对中小微企业、社区工厂吸纳重点帮扶对象就业,给予政策性补贴。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设立一批防汛值守、灾后重建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重点帮扶对象。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尽可能吸纳受灾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支持灾后产业恢复发展,对受损的特色种养业帮扶项目、帮扶产业园、资产收益项目等可安排衔接资金加大奖补支持力度。
围绕强化因灾因疫防返贫致贫支持保障,《措施》指出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及时追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时将应对灾情新增的项目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允许受灾县区将尚未安排到项目的资金优先用于因灾因疫防返贫项目。对因灾损毁的农村道路、电力、通讯、校舍、卫生室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应急救灾资金予以倾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