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清水河县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全面查堵管理漏洞,逐步建立起规范的乡镇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乡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按照《清水河县乡镇财政所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本次自查内容涵盖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及依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2016号)文件执行。 一是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主要自查是否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是否交叉、重复设置岗位;是否足额配备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等。 二是账户管理方面。主要自查是否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是否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将财政资金收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三是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资金支付流程是否规范;资金支付审核是否实行初审复审多岗审核;支付印章是否按规定启用、更换、保管和使用;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和凭证是否按规定领取、保管、使用核销;单据传递是否实行交接登记制度。 四是会计核算管理方面。是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及时审核原始凭证,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生成打印相应的会计账表;是否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是否配置了专用档案室等会计档案管理设施;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是否按时与乡财县管收付中心及开户银行对账等。 各乡镇财政所边自查边整改,自查中发现问题确保及时彻底解决,力争清水河县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