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 (朱江)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印发后,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主动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截至目前,改革的组织和协调机制基本建立,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统筹整合的长效机制初步健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周密部署,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一是2018年年初,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会商协调机制,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预算下达、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改革任务。通过培训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明确改革要求,深入讲解“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指导各地准确把握改革路径和要求。二是2018年7月,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改革督察工作协调小组,督导各地落实改革任务情况。三是2018年以来,财政部赴广东、湖北、湖南、云南、青海、甘肃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涉农资金整合推进情况,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定期调度各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的有关情况,密切关注工作进展,确保改革方向不跑偏、措施不落空。 二、完善顶层设计,全面实施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持续整合归并涉农专项,同步清理、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进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的源头整合。二是合理划分任务清单。2018年年初,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前谋划、科学设置保障乡村振兴落实的各项任务清单,并与资金分配统筹考虑,协调推进。三是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根据改革要求,财政部出台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绩效管理制度。近期,正在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制度,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加强统筹协调,深度优化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当年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启动试点。2017年该项试点全面推开,在全国832个贫困县实施。2018年3月,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推进试点,进一步提高整合的深度和质量。二是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根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到农业农村部。目前,财政部正根据机构改革进展,会同农业农村部加大源头统筹整合力度。 四、健全政策体系,促进涉农资金依法依规整合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相关涉农资金中每项资金均对应一项管理办法,实现了制度管钱、管人、管事。二是继续推动审批权限下放。目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批权限已经下放到县级,其他相关涉农资金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省级。同时,要求省级部门推动下放审批权限,强化基层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责任。三是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近年来,财政部注重加强涉农资金的事前、事中监管,通过多种形式,安排相关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督促各地健全公告公示制度,让涉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2018年,财政部探索建立了扶贫资金实时动态监控机制,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 五、开展改革督察“回头看” 按照中央改革办有关要求,2018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开展督察。成立了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组成的重点督察组,对9个重点省份开展督察。目前,财政部根据地方自查情况和重点督察情况牵头起草了督察报告,已按程序上报中央改革办。 财政部指出,目前,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涉农资金“九龙治水”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部分地区尚未出台涉农资金统筹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划分机制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三农”投入保障,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深入推进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督促未出台方案的省份尽快出台实施方案。三是科学合理划分任务清单,促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四是督促指导地方依法依规按程序整合涉农资金,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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