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杏林镇  龙扬镇  怀远县  请输入关键词  莲花寺

5部门联合发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

2019-04-16 14:48 来源:工人日报
原标题:5部门联合发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

  本报讯 (记者杨召奎)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力争2019年底前,全国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个工作日内,提前完成本届政府提出的目标;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在确保工作质量前提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内。

  《意见》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环节办理时间分别控制在一定时间内:企业登记2个工作日内,印章刻制1个工作日内,初次申领发票2个工作日内。

  对于如何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意见》提出了5项主要措施:一是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建立企业开办专窗(或专区),应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申请人可在一个窗口提交和接收所有办件,推动企业领用电子营业执照。二是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大力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三是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严禁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避免形成隐形垄断,积极推广电子印章广泛应用,在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先行先试。四是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大力推行电子发票应用。五是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全面推行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网上办理。

 

(责编:冬梅)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川公网安备51050202000200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