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全国第一家“供销e家全球购”体验店(山东滨州)选购进口食品。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发展“丝路电商”,鼓励企业在相关国家开展电子商务。为了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贸易发展,包括农业农村部在内的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增加了冷冻水产、酒类等农产品,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发展跨境电商是提升我国农产品贸易数字化水平的重要方式。 那么,我国跨境电商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如何?大家都买些什么产品?未来如何健康发展? 规模有多大? 2019年,我国跨境电商农产品贸易额52.9亿美元,同比增长19.2%,占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2.3%。 其中,进口额49.8亿美元,同比增长18%,主要贸易方式为保税电商(金额达44.6亿美元);出口额3.1亿美元,同比增长44.2%,主要贸易方式同样为保税电商(金额约2.9亿美元)。 2020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农产品贸易额30.1亿美元,同比增长22.4%。其中,进口额29.4亿美元,同比增长27.2%;出口额7326.1万美元,同比减少51.1%。 贸易伙伴有哪些? 从贸易伙伴来看,我国跨境电商农产品进口前五大来源地依次为澳大利亚、美国、新西兰、荷兰和德国。其中,从澳大利亚、美国、新西兰进口农产品依次为11.45亿美元、8.53亿美元和8.51亿美元,合计占比57.2%。我国跨境电商农产品出口前五大市场依次为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菲律宾、马来西亚和俄罗斯。其中,向中国香港出口农产品金额约3亿美元,占比96.8%。 涉及哪些产品? 从贸易产品来看,跨境电商农产品贸易涉及最多的为畜产品,2019年进口额23.5亿美元(其中,乳品进口23.1亿美元),出口额2.7亿美元(其中,乳品出口占比超过99%)。 饮品类和水产品也是我国电商重要进口农产品,2019年饮品类进口额达2.4亿美元(其中,无醇饮料进口1.3亿美元,酒精及酒类进口0.5亿美元),水产品进口额达1.2亿美元(其中,鱼油进口占比约98.8%)。 贸易方式有哪些? 我国跨境电商主要贸易方式包括电子商务、保税电商和保税电商A,多以进口为主。其中,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9610)农产品贸易是指已经售出的农产品,存放在保税仓库的暂存区,等待清关和国内运输;保税电商(海关监管代码:1210)和保税电商A(海关监管代码:1239)农产品贸易都是指尚未销售的农产品,存放在保税仓库,需要等待销售完成之后,才会清关,并运输到消费者手中。区别为,保税电商农产品贸易主要针对海南全岛、86个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货物可以通过特殊通道申报,暂缓提交通关单;保税电商A农产品贸易是指从上述试点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开展的跨境电商农产品贸易。 另外,今年7月1日起,北京、天津等10地海关正式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一为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代码:9710),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借助跨境物流将包括农产品在内的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二为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代码:9810),境内企业先将包括农产品在内的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假货”难题 困扰行业发展 目前我国食品、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面临哪些问题?尽快搭建“诚信体系”,打击“假货”对整个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当务之急。 “假货”从何而来?“通过假的物流清单来造假、真假货物的界定问题等都在考验我们的管理能力。”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分析说,这势必将影响我国跨境电商未来的发展。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崔磊认为,现在全球食品安全电子商务食品共治是必经之路,他指出,“这不是一家能够解决的问题,单纯依靠海关检验,或者电商平台诚信体系,又或者第三方平台检验认证,都解决不了问题。电商消费、食品消费要优先解决四方面的问题:政策的和谐一致、认证标准的认可、数据信息的交互、能力的建设。”为此,崔磊认为,要解决跨境电商的食品安全问题,就要“全球共治、标准先行”。 完善制度赋能农产品电商发展 作为快速发展的新兴业态,市场主体多、交易链条长、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对称、质量不确定、双边贸易关系、准入制度等因素都给跨境电商的规范发展带来不确定因素;同时,由于食品、农产品的特殊性,仓储运输条件不一致、政策缺乏、区域发展不平衡、产销之间信息不对称等也成为了掣肘行业发展的问题所在。 其实,从2018年以来,国家对于跨境电商的规范发展推出了一系列制度性举措——电商法及系列跨境电商新政的出台,有效规范了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提高个人跨境电商消费限额、新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政策出台,都为跨境电商行业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与此同时,中国消费者购买力不断提升,跨境电商市场内需庞大,为跨境电商企业带来了更多发展机遇。 洪涛指出,当前中国食品、农产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正逐步完善,“两法三规”正在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两法”即《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三规”即《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此外,还有一些相应的标准,包括《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规范》《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业已出台。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也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公告的决定》。 同时,针对食品、农产品的仓储问题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洪勇建议,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农产品检验标准,实现分大类监管;适度放宽“退回原监管作业场所”的规定;建立健全冷链冷库体系,加快补上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综合《农民日报》、人民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