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8月20日电(彭祎琦)近日,《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启动实施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等群体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据悉,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人员须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重庆市户籍;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具有重庆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职人员须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由重庆市企业向招生院校提出集体报名需求。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此外,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以及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招生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各招生院校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报名须知、考试方案等。 招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8月19日—9月13日,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9月27日—28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第二轮:10月14日—25日,针对2019年退役的军人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10月30日—31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市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首页“高职单招报名入口”,登录账号名和初始密码在报考院校初审通过后获取,首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到拟报考院校进行报名并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和初审。若报名后需更改报考院校的,须经原报考院校同意取消其相关信息后,方可报考其他院校。 在测试方面,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组织相应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测试成绩由各院校自行组织评定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对成绩有疑义者可向所报考院校申请成绩复核。 各招生院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并公布录取结果和录取未满额院校及专业。未录取考生可在相应的志愿征集时间段到未满额院校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 同时,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等考生,可于报名时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或免试录取。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录取后,将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
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除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外,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责编: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