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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剧高腔 “泸州河” 以高腔艺术独树一帜

2015-01-30 09:56 泸州新闻网
 

“泸州河”川剧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汉代巫师们的唱唱跳跳,唐代以后“信者众多”,巫师开始装扮百神,其表演接近戏剧。再后来,由于春节娱乐活动的兴盛,逐渐形成“古蔺花灯”、“合江下河灯”、“扭扭灯”、“车车灯”等独特的地方小剧种,并逐渐演变为泸州川剧的雏形。“泸州河” 作为川剧艺术的前身,十分珍贵。

明清时期,“泸州河”最早跃上城市剧场,巴蜀大地当时就流行着“要能跑得滩,泸州河去搭班”的民谚。清雍正二年(1724年),泸州20余名川剧艺人到成都棉花街,成立起“庆华班”(见《泸州戏曲志》2-7页),“泸州河”率先于全省从“火把剧团”进入“城市剧场”。
 

抗日战争期间,陕、京、楚班先后来泸巡演。“泸州河”的艺人,一方面学习兄弟剧种长处,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抗日。冯玉祥将军为抗日,还发动合江县玩友俱乐部联合义演、募捐;泸州艺人还创作出20本《还我河山》连台本戏……解放后,泸州蜀声川剧社实力雄厚,常年分三班演出,泸县、纳溪等许多地方也都陆续成立了专业川剧团。

“泸州河”川剧孕育于元代杂剧,形成于明末清初,正式成班于清雍正二年。近300年来,“泸州河”川剧一直是泸州人民大众茶余饭后的重要娱乐方式。

然而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川剧这一传统剧种由于现代艺术的市场冲击以及川剧投入不足,人才培养滞后,渐渐开始衰落。

如今,曾为川剧界创造了5个第一(第一个创办戏班、第一个开办川剧科班培训、第一个最长时间的科社、第一个使用女子帮腔、第一个川剧流派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泸州河”川剧艺术,在2007年被四川省政府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2年4月列入国家级非遗川剧传习、展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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