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部署安排,作为全国两个试点省份之一,截至2020年底,云南省已基本完成划转工作,累计划转省属和州(市)国有企业44户,共划转国有资本162亿元,对应国有权益616亿元,有效筑牢养老“安全网”。 据了解,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自2018年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指示,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社厅及各州(市)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确保划转政策有效落实。在此过程中,云南省先后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努力推进划转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并不断取得成效。 出台实施方案,强化政策保障。试点工作确定后,云南省及时出台《云南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划转范围、对象、比例、承接主体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及保障措施,为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强调查摸底,确保应划尽划。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开发线上填报系统、统一制定摸底调查表格等多种方式对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逐一甄别、核实、验证,切实摸清全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编写问题解答手册,帮助解决划转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划转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合理选择承接主体,夯实管理基础。在实施方式上,将划转的企业国有股权统一由省财政厅作为承接主体代省政府集中持有,并由省财政厅委托省级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专业化平台公司省金控集团专户管理,既有利于确保划转股权及收益的安全性,又有利于确保管理运营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后续管理。在确定的委托管理模式下,省财政厅牵头制定《股权管理协议》并与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及省金控集团完成签署工作,协议明确了各方职责、决策流程、股权收益管理、收益投资范围以及委托管理要求等内容。同时,以《股权管理协议》为总纲领,建立了涵盖股权管理、收益运作、专户及资金管理等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股权及收益管理。 加强分红管理,保障社保收益。与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有效衔接,明确已划转股权收益收取方式、收缴程序等事项,保障已划转股权收益。2020年,共收取划转股权现金收益19457.05万元,并按照“安全稳妥”原则,完成首笔划转股权现金收益投资运作。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云南省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压实管理责任,持之以恒做好划转股权后续管理工作,确保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习生 苏瑜 记者 杨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