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简称《意见》),为“十四五”时期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作出详细部署。 《意见》提出,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100万家,培育30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市场地市级覆盖率从40%提高到60%。 31条具体措施支持县域商业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县域商业发展迅速,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的看,县域商业发展依然滞后,商品和服务供给不足,与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还存在差距。 《意见》分为10个部分,针对制约我国农村商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给出了31条针对性措施。 在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方面,提出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城市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丰富村级店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等服务;在市场主体培育方面,强调引导供销、邮政、快递和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在丰富农村消费市场方面,明确农民需求为导向,鼓励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日用消费品、大家电、家居、汽车等,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在解读《意见》时表示,针对东中西部消费特点、南北方地区差异性,发展县域商业时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分层分类,坚持下沉和上行相结合。在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的同时,推动县域产业发展,吸引更多人才回乡创业就业。 “十四五”时期力求“四个突出” 据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将体现“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把县域作为切入点。县是我国承上启下的重要行政单元,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关键环节。我国有2.1万个镇,当前农民消费主要集中在镇。“十四五”时期,把县域作为农村商业的切入点,不仅包括乡和村,还要包括镇,强化县城的中心地位,发挥镇的重要节点功能。 二是突出下沉和上行两个重点。“下沉”就是引导推动城市的生产流通企业下乡,带动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新理念下乡,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与城市同样水平的消费环境、同样质量的商品、同样标准的服务。“上行”就是推动农产品进城,减少流通环节,培育农产品品牌,增加农民收入,让城市消费者获得质量更优、价格合理的农产品。 三是突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村商业体系,必须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作为方向。通过推进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统筹软硬件建设,补齐农村商业短板,改变农村商业落后面貌,提高农村商业发展水平,不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更不允许搞无序不公平竞争。 四是突出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农村流通连接生产与消费,乡镇和村两级消费市场占我国消费市场总体的38%,具有巨大消费潜力。健全农村现代商业体系,既要在个体层面,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也要在宏观层面,扩大农村消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夯实基础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强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必然选择,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强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客观要求,对促进农村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本报记者表示,《意见》从供给、需求以及供需联结等多个环节全面发力,有利于提升广大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的动态循环。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农村居民收入持续提高,城乡之间的商品与要素联系更加紧密,一些县城甚至重点乡镇依托电商、直播等方式实现了商业体系的迅速完善。”李国祥说,《意见》的实施,将有力地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将我国超大国内市场优势切实发挥出来,最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夯实基础。
商务部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意见》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分工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