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四川省首批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启动。 此前,上述两部门联合省委网信办、省文旅厅、省广电局联合发布《四川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基地,将在项目、人才、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并优先推荐创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按照今年4月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四川省文化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对认定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本次申报分为集聚类和单体类。集聚类基地须对解决文化和科技融合“最后一公里”或补短板具有一定探索性,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省或本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文化科技融合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亿元,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业数量达5家以上。有专业化管理及运营机构,搭建有较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
单体类基地主营业务应聚焦文化和科技融合,科技企业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50%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10%以上。研究开发以及购买技术服务的费用之和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3%以上,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申报当年职工总数50%以上,其中从事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人员占比不低于20%。(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莉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