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意味着各方关注已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炉。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按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启动个人养老金试行工作,目前正在研究确定先试行城市,未来将根据先行实施情况逐步推广,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四川落地。 针对个人养老金试点的一些热点问题,记者日前独家采访了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秋明。 对话一 个人养老金来了我可不可以不买 为什么要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个人养老金和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胡秋明教授给出了详细的解答。 个人养老金自愿参加年缴纳上限12000元 记者: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胡秋明:个人养老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是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者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是否缴纳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选择。 记者:参加个人养老金有啥好处? 胡秋明:首先,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尽管个人养老金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公布,但可以肯定的是,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在12000元以内可作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个人账户积累资金的投资收益以及参加人退休后从个人账户中支取的个人养老金,均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次,对于没有机会参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城乡居民,个人养老金有可能探索出一条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的可行办法,为城乡居民增加一条补充养老渠道。 最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在缴费阶段实行封闭运行,只进不出,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都在账户里持续滚存,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才可以领取。如此一来,个人养老金从制度安排上可帮助参加人理性安排个人养老规划,合理调整生命周期内的消费—储蓄结构,合理选择投资产品和投资期限,避免提前支取,从而实现一生的消费平滑。 记者: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胡秋明:根据意见,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 参加个人养老金具体这样做 记者:参加个人养老金具体怎么做? 胡秋明: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通过人社部组织建设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另一个是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是相互唯一对应。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开设,其中,通过商业银行可以一次性把两个账户开好。 记者:个人养老金怎么缴费? 胡秋明:参加人可以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随时方便随时缴,钱多就多缴,钱少就少缴。目前,仅仅是规定了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社部、财政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记者:个人养老金如何领取? 胡秋明: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对话二 试行个人养老金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功能吗 有人担心,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后,政府养老责任会缩减吗?对此,胡秋明教授的答案是多虑了。 建这个制度是为了补短板 记者:为什么要建个人养老金制度? 胡秋明: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我国已建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在内的养老保险体系。但在这个体系中,存在基本养老保险“一支独大”,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在内)发展程度较低,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困境。 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不仅能推动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三支柱规范发展,而且可以壮大养老金规模,增加参保群众退休后的养老金来源。在个人养老金制度之前,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没有专门的制度安排,只有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特定的保险类产品,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补齐了“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 基本养老保险功能不会减弱 记者:有人担心,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是不是意味着基本养老金制度保基本功能减弱? 胡秋明: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个人养老金的制度属性决定了其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只能居于“补充”地位,而非“替代”地位。 “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人员全覆盖”,基本养老金“保基本”。 发展个人养老金,并不意味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基本责任的缩减;相反,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是国家全面建成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供给责任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上的具体体现。 四川个人养老金潜在需求大 记者: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四川有何优势? 胡秋明:个人养老金发展得好不好,同样受需求端和供给端双重约束。从需求端来看,关键是参加人能否买得起和是否愿意买。能否买得起,主要受当期可支配收入的预算约束;是否愿意买,一是受个人养老金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的影响,二是受制于参加人的金融素养和风险偏好等。 从个人养老金的潜在参加人规模看,根据2021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四川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178.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181.1万人,有资格参加个人养老金的总人数达到6359.6万人。 从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看,2021年底四川GDP突破5万亿元,全国排名第六;人均GDP超过6万元。无论从经济总量还是从人均GDP来看,四川个人养老金的潜在需求规模不容小觑。 从供给端来看,四川金融市场发展状况良好。截至2021年末,四川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8645.1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54849.2亿元。全省共有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600余家。较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是四川参与试点个人养老金的市场基础和相对优势。来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