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能源和智能汽车产业发展,7月18日,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将开展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相关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该政策奖励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智能汽车公共平台支持”和“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两个方面。据介绍,此次申报工作,旨在加强国内领先、投资大、产业带动强的智能汽车研发创新、技术认证、测试场等公共平台建设。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市(州)重点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工作。 记者了解到,申报智能汽车公共平台支持的单位应为平台所属单位,需要满足一定基本条件,其中着重考察申报单位在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方面是否达标。想要申报的单位,需将相关资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在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推荐上报四川省经信厅。 此外,申报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的单位应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主体应投入氢燃料电池汽车10辆及以上,并配套建设加氢基础设施,相关部门在收集汇总本地示范情况后,可直接向四川省经信厅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要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资料上报,逾期不予受理。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