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 到2025年,四川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70%以上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重点任务 ●持续巩固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 ●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 ●着力提升水资源保障程度 ●全面推进流域绿色低碳转型 近日,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四川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70%以上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为何要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哪些具体任务?任务如何落实?就此,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 为何印发方案? 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 近年来,四川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资源得到有效管控、水生态逐步恢复,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四川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建设美丽河湖为目标,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以改善人民群众身边水为重点,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等要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2035年美丽四川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改善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夯实共抓大保护工作基础,谱写美丽中国的四川篇章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说。 明确哪些任务? 从持续巩固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等4个方面,制定了28项具体任务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制定了28项具体任务。 “首先,要持续巩固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该负责人表示,具体来说包括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黑臭水体治理、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加强垃圾收集分类处置、深入实施工业园区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化工污染防治、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污染治理、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磷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等13项工作。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解决市政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此外,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是另一项重要内容。“包括稳步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扎实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林地、草地及湿地保护修复,深入实施自然岸线生态修复,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等6项任务。”该负责人说,比如《实施方案》针对被侵占蚕食的滨江、滨河、滨湖湿地,提出到2023年,将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退出,推进长江干支流滩涂湿地生态修复。 “着力提升水资源保障程度、全面推进流域绿色低碳转型也是《实施方案》聚焦的重要方面。”该负责人说,包括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效、切实保障基本生态流量(水位)等任务。 任务如何落实? 强化法治与标准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公众参与 “强化法治与标准保障将是重要办法之一。”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适时制定差别化的流域性环境标准和行业污染排放管控要求,合理设置过渡期,分阶段逐步加严,引导相关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 记者了解到,围绕《实施方案》目标,资金投入也将加大,各级财政积极支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持续支持流域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林业草原转移支付、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等重点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探索异地开发补偿模式,在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之间相互建立合作园区,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协商原则,综合考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生态产品实物量及质量等因素,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此外,强化公众参与也是重要内容之一。”该负责人介绍,要加快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志愿服务,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此外,《实施方案》还将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机制,“让全社会参与到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来。”该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