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技师类别职称、将“西医学中医”人员纳入评审范围……近日,省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四川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以下统称“两个《条件》”),针对四川实际,在中医药职称改革工作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这是中医药系统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切实破解难题,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举措之一。”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兴军说。 四川是中医药大省,中医药从业人员、中医药医疗机构数量等在全国都名列前茅,中医药医疗服务也深受群众欢迎。去年,全省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1.7%,位居全国前列。 “随着我省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一体发展,中医药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之前只设置中医、中药、中医护理3个类别的中医药高级职称已不能适应中医药人才队伍发展需要。没有针对中医康复技术、推拿技术等专业的中医技师类别职称,使得相关从业人员无法获得相应职称。同时,也存在基层中医药人员难以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等问题。”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米银军告诉记者,针对这些问题,该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类医疗机构和基层反复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与人社厅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形成并出台具有创新性的两个《条件》。 两个《条件》不仅明确了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的适用范围、职称类别、评审方式等内容,还优化完善了中医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和评价标准,进一步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更加科学评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在具体内容上,中医药高级职称划分为全省统一的高级职称和基层高级职称两个层次,从而打破基层中医药队伍评高级职称难的瓶颈,既对基层中医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又进一步促进基层中医药人才职业发展,稳定和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针对中医推拿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增设技师类别职称,畅通中医康复治疗技术、推拿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渠道,建成包括医、药、护、技4类人员,涵盖27个评审专业的中医药职称评价体系。新增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治疗技术2个评审专业,从而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激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精进专业技能。 两个《条件》的另一个亮点,是将“西医学中医”人员纳入评审范围。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人田芷柠介绍,中西医结合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建立中西医之间职称评审的通道,也是四川的创新之举。两个《条件》大力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拓宽“西学中”人员职称晋升渠道。在具体举措上,凡取得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结业证书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均可申报中西医结合高级职称,评审着重考察申报人员运用中医药理论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
此外,两个《条件》把医德医风作为评价的首要条件,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并在鼓励扎根基层、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政策倾斜等方面进行优化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