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从水利厅获悉,按照《四川省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近日,水利厅设立了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违法问题公众举报电话(028—86934999、028—86935267)。 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设立该举报电话,旨在加大四川省河湖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公众若发现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侵占河道、违法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构筑物、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等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拒不服从防汛抗旱调度的行为;非法取水、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拒不服从水资源调度、不落实最小生态流量泄放和因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行为;非法围垦河湖、破坏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破坏饮用水水源等行为;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以清淤作业、疏浚为名的采砂行为等,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举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来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