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由原审判决有期徒刑8年改为两年,马某由原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改为3年,鉴于二人刑罚均已执行完毕,当即释放。”近日,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的肖某、马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再审一案,当庭作出改判判决。 据了解,这起刑事再审案案发于2014年年末。当时的肖某还是在校大学生,以牟利为目的将从他人处购得的含淫秽物品的360网盘3个卖给马某,获利300多元。后来,马某又向另外二人贩卖从肖某处购买的含淫秽物品的360网盘,获利500多元。 当时,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360网盘内4081部视频为淫秽物品,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肖某、马某有期徒刑8年、10年。肖某、马某当时服判,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随即发生法律效力,两被告人入狱服刑。 服刑数年后,肖某于今年向苏州市中院递交了申诉状,请求法院依法重新审理该起案件。 收到肖某的申诉材料后,苏州市中院高度重视这一迟来的诉求。经过认真、全面地核查该案以后,苏州市中院决定根据肖某申诉启动刑事再审程序,并对尚未提出申诉的同案犯马某也依职权一并再审。 此案也引起各方关注,再审期间,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到庭履行职务。 庭审中,肖某、马某以及辩护人均称,对当时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庭审期间,审判长徐清宇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即此案量刑进行了充分陈述与辩论。组织法庭调查与辩论后,合议庭休庭进行评议,一致认为肖某、马某的行为确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是原判对肖某、马某的量刑过重,应予改判。 恢复庭审后,法庭当庭作出上述改判,鉴于二人刑罚均已执行完毕,被当即释放。 面对法院公正、权威的再审判决结果,肖某说,自己在校期间因不懂法律,一念之差就成了“阶下囚”,服刑以来一直怀有悔罪感,这次申诉是基于当时未提出上诉,希望法院还能够给予机会保护自己。“法院在8月31日新学年开学之际,改判让自己重获新生,自己一定会好好珍惜。”肖某说。 同案犯马某也称,虽然自己未提起申诉,但法院仍然保护自己的权利,再审改判释放自己,自己对过去的违法行为深刻反省,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做一名守法公民,主动回报家庭和社会对自己的关爱。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中院对此案进行再审改判,是去年以来该院倡导以庭审为中心,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生动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