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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发布中秋、国庆假期消防安全提示

2018-09-14 15:3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于子茹)在中秋、国庆来临前夕,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单位要严格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博物馆、文物建筑人员密集,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严格消防设施、用火用电、大型活动管理,制定应急消防预案并加强演练。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禁违规用火用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微型消防站要安排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到场,扑灭初起火灾。

  三、举办集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安全许可,配齐消防器材,制订完善的防火、应急避险预案,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和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四、居民家庭要注意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疏散逃生演练,清除阳台、楼道的可燃物,不占用疏散通道,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随手关闭电源、气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五、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敞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应到室外安全区域拨打报警电话,疏散周边人员。

  六、严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七、外出旅游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轻易去未开发的旅游景点游玩,不要在野外动火、燃放烟花。

  八、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时,要注意观察并留意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位置,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按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有序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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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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