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爱之名 巴中一男子自称“大老板”盗取“女友”钱财
恋爱是假,图财是真!近日,记者从巴州区公安分局获悉,巴中一男子自称“大老板”,假借恋爱名义与女子交往,再盗取女子钱财,供自己挥霍。目前,巴州区公安分局在“冬攻”行动中成功将该男子抓获。
“大老板”爱上酒店服务员 原是“爱情骗子”来骗财 据了解,2018年11月26日,29岁的通江男子刘某某在巴州区某酒店住宿时,偶遇酒店服务员素芬(化名),随后主动加素芬为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刘某某自称是大老板,借此获得了素芬的信任并在短时间内发展成为恋人关系。 在某次刘某某陪素芬逛街时,刘某某十分“绅士”地帮素芬提包,然后乘其不备便溜之大吉,从此杳无音讯。 据素芬报案称,包内有手机一部(价值两千多元)和现金200余元。刘某某在偷拿素芬手机后,又冒用素芬微信,以借钱名义向其微信好友骗得8500余元。
转账记录 故技重施 “爱情骗子”再次出手终落网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在刘某某将盗来的钱财挥霍殆尽后,他又入住巴州区某旅馆,以同样的手法,快速与旅馆服务员贺女士成为恋人关系。待时机成熟,刘某某便使用女友贺女士支付宝绑定自己的号码为亲情号,在不需要密码支付的方式下,将贺某某支付宝账号里的10100元成功转到自己名下后,迅速消失在茫茫人海。 案发后,巴州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工作,不到三天,便将这个骗财的“爱情杀手”刘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此前曾因盗窃被判入狱两次,刚出狱不久。刘某某有毒瘾、赌瘾,在“女友”那里盗来的财物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和吸毒……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巴州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图由巴州区公安分局提供)(王智弘 记者 李桃) (责编:叶子 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