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5G版司法改革给老百姓带来更多实惠
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五五改革纲要”)。同时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8)》白皮书,系统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进展与成效。“五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构建十大体系,涉及人民法院工作机制、诉讼程序、队伍建设、科技创新等各个层面,被誉为未来五年指导人民法院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那么“五五改革纲要”出台的背景如何?有着怎样的意义?3月4日,记者特别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胡仕浩。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发布《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也就是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它的背景、意义何在? 胡仕浩:党的十九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高度,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战略部署。“五五改革纲要”就是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各项改革的顶层设计,是推动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的具体举措。 “五五改革纲要”经过梳理问题、研究论证、听取意见、反复修改,最大程度凝聚了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期望和共识,成为人民法院5G版司法改革规划。它是未来五年指导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抓手,将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 “五五改革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三大版块组成,包含10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通过科学构建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服务和保障大局制度体系、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等10大体系,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五五改革纲要”有哪些突出的亮点? 胡仕浩:“五五改革纲要”从10个大方面提出人民法院未来五年的改革规划,涉及工作机制、诉讼程序、队伍建设、科技创新等各个层面,对比之前的四个五年改革纲要,5G版的司法改革具有以下特色亮点: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纲要将构建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要求,严格把握政治方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 二是立足本位谋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指出:“改革开放越深入越需要强调法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制度和审判工作作为上层建筑,要为经济基础服务,人民法院只有找准立足点和着力点,严格司法、厉行法治,才能发挥服务保障大局的功能。纲要围绕共建“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出完善与港澳特区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健全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机制,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进一步完善执行转破产机制,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等,规划部署了服务和保障大局的系列举措。 三是紧扣重点抓配套。纲要注重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上下功夫,理顺整体改革与特定举措、基础工程与精细装修、前序突破与后续跟进、关联举措与制度呼应之间的关系,不断激发改革的“联动效益”和“共生效应”。比如法官实行员额制和单独职务序列后,员额法官的选任、交流、退出机制和配套生活待遇保障,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通道拓宽等问题,纲要均作出回应,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基础。 四是着眼长远定制度。对于四五改革期间的成功经验,通过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比如,在总结四五期间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体系。在总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推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执行制度,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长效制度体系。 五是科技驱动助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牢牢把握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历史机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手段,都陆续被运用到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纲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提出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 记者:“五五改革纲要”起草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什么,有什么针对性举措? 胡仕浩:整个司法工作中始终存在很多矛盾要用改革的思维和改革的方法来破解,突出的有公正与效率、案多与人少、放权与控权、公开与保密、大众化与专业化,等等。纲要对这些问题都有回应。 为了破解公正与效率的矛盾,纲要提出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 为了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纲要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改变“所有事务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把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司法辅助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交给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去做;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扩大独任制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进一步完善送达机制;扩大移动电子诉讼覆盖范围和应用水平,促进语音识别、远程视频、智能辅助、电子卷宗等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运用,全面提升司法效能。 为了破解放权与控权的矛盾,纲要强调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动摇,同时要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长、庭长权力清单和管理职责,健全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的全程留痕制度。 为了破解公开与保密的矛盾,纲要提出加大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整合力度,贯彻主动、依法、全面、及时、实质公开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划分向当事人公开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标准,更加突出移动互联网时代新特点,促进平台从单向披露转为多向互动,让沟通更加顺畅,司法更加亲民。 为了破解大众化与专业化的矛盾,纲要提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要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法官选任机制,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机制,完善法院人员教育培训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配套制度等。 记者:“五五改革纲要”中如何规划提升司法职业对年轻人的吸引力? 胡仕浩:纲要从多维角度清晰勾勒了人民法院各类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特别是对年轻人增强职业预期会有很好的帮助。 对法官而言,将形成“有进有出”的员额管理制度,法官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成为常态,政策也将向基层人民法院倾斜。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后,理论上等级就与行政职级脱钩了,但如何从符合条件的法官中选拔院庭长等领导干部,也绝对不可忽视。纲要提出“健全完善从符合条件的法官中选拔产生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工作机制”,就是针对这一问题。 对审判辅助人员而言,法官助理只要符合选任标准和条件,就有望选任为初任法官。纲要甚至“贴心”地规定,要健全分别适应地方法院、专门法院职能特点的初任法官培养机制,免除了海事法院、金融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助理的后顾之忧。此外,纲要还提到要加强司法技术专业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警察管理体制改革,考虑到了法院内的各种群体。
对司法行政人员来说,不仅要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还将建立内部岗位交流机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交流到审判业务岗位。特别是纲要还提出要“完善人民法院综合业务机构职能定位”,并“完善人民法院综合业务部门人员交流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研究室、审管办等综合业务部门的同志也有望进一步明确职业前景、增加交流机会。 (责编: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