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普洱3月14日电 (程浩)据云南省普洱市西盟县人民法院消息,近日,该院依法拘留了一名拒不送子女返校就学的家长。 水某系西盟县中课镇村民,其女儿叶某今年15周岁,属义务教育适龄少年。2017年10月期间,正在就读义务教育七年级的叶某无故离开学校,之后未返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为保障未成年人叶某的受教育权,中课镇政府于2018年4月20日向叶某的监护人水某下达了《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并多次和学校教师一同到水某家中做劝返工作,但水某一直未将叶某送回学校继续读书。 多次劝导无果,中课镇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水某于2018年5月2日前将叶某送到学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对水某处以1000元罚款,限定于2018年5月5日前交纳。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水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课镇政府遂向西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并多次对其进行劝导,认真讲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希望水某能够学法、守法,认识到自己作为监护人,不送适龄子女上学属违法行为,不履行监护责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月正值开学季,眼看学生们都已返校,叶某却未有任何动静。见状,法院执行干警同中课镇政府积极联系,赶往水某家中了解入学情况。 经调查,叶某已外出务工,而水某作为其监护人却表示没有办法。在对水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执行干警当即将被执行人水某带回法院,并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在西盟县法院和中课镇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执行干警和叶某本人取得联系,并将执行情况告知叶某。叶某终于认识到了受教育的重要性及事情的严重性,同意回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