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讯 记者 张立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省市县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我省广元市昭化区农村危房改造受到表彰,中央财政将对四川增加5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四川将给广元相应激励。 资料图片
在奖补政策上,广元市昭化区在中央、省补助资金的撬动下,区本级财政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25亿元,对改造住房实行分类补助,对新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省市统一标准2.5万元/人,非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2万元/人,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2万元/户实施补助;对改造住房:按照非建档立卡贫困户2万元/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万元/户+1万元/每人实施补助。同时,率先推行非农业户拆除废弃闲置农房奖补细则,每户拆旧给予2万元奖补,农业户拆除废弃闲置农房,暂不新建的,保留宅基地,每户奖励1万元。截至2018年底,奖补一般户农村危房改造17134户,仅2018年区本级财政筹措资金拨付一般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118.85万元、拨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90.5万元。 责编: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