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拆除“小锅盖” 统筹部署落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会议精神,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民组长包户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划定时限,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城管、市监、派出所等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加强宣传攻势。利用横幅、广播、电子显示频、流动宣传车、张贴公告等形式,在辖区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通过QQ、微信、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媒介,发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相关信息,引导群众认识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容易引起雷击事故、传播低俗文化、干扰电讯信号等危害性。同时,各村(社区)组织党员、村后备干部、村民代表、志愿者等,开展入户宣传,劝导、引导群众不购买、不安装非法“小锅盖”。 开展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组织11个村(社区)对辖区内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开展“全覆盖”排查,累计摸排出592户非法安装卫星接收设施,全部建立台账。及时督促各村(社区)安排专人,入户劝导、拆除。对少数不愿拆除的,组织城管、市监、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已拆除490多个,预计在5月15日前全部清零。同时,该镇坚持疏堵结合,把整治工作和推广地面数字电视同步推进,疏导群众自行拆除“小锅盖”,置换、安装数字电视,并积极发挥“邻里守望”、好媳妇、好婆婆等帮扶效应,为少数不会应用数字电视用户,做好播放服务指导。 实施奖惩促效。制定奖惩办法,组建3个专班,对各村(社区)摸排、拆除情况,跟踪督查问效,实施奖惩。对镇督查中发现排查不彻底的包组村干,按每户50元予以处罚,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对100%摸排到位且主动协助拆除的村干,按每户20元一次性奖励。对自行拆除非法卫星接收设施的散居特困供养户、已脱贫A类户以及少数特殊困难家庭,镇财政按156元/户给予补助,全面保障群众收视权益。 (特约通讯员:潘中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