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乡网固镇讯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促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而建设的一个服务群众的监督、投诉平台。
平台建设用力。镇纪委多次召开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业务工作培训会、推进会,组织各村(居)纪检委员参加会议,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进行介绍和示范操作,以现场演示的方式讲解平台的操作步骤,对平台上七大类板块的信息收集、模板填写、信息公示等基础操作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村级纪检委员的业务能力。镇纪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对各村(居)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信息录入进度和质量进行专项督导,对信息内容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的,提出整改。要求各村(居)对平台公示内容做到应录尽录,实现各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平台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使用宣传发力。镇纪委通过召开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业务宣传推进会,对各村(居)纪检委员进行平台的建设、使用和宣传培训。指导各村(居)通过微信小程序转载、微信群转发、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宣传册发放等多种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使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向群众宣传介绍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用途及功能,鼓励群众积极行使公民权利,着力提高群众参与度。提醒各村(居)宣传的过程中不光要宣传小程序中的信息公示功能,还要宣传平台的监督投诉功能,要有专人不定期登录平台,实时关注投诉情况,确保群众投诉第一时间得到回应,真正发挥平台监督作用。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主动参与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真正做到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打通了群众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小微权力”也是“责任清单”,每一项小微权力的背后,都对应着村级工作的一项责任。刘集镇村级在平台建设上用力“晒”出自己的“小微权力”,规范权力运作,是打造阳光基层、公共服务型基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真正把小微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平台使用宣传上发力有利于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避免基层不作为、乱作为和滥用小微权等现象,从而促进村级提高工作效能。(特约通讯员: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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