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冒险爬上高楼尖顶跳舞遭质疑 一涉事男子曾多次违规爬楼 网友谴责其不负责行为 三名肇事者被重庆警方带走
昨天,据媒体报道,三名年轻人在12月16日爬上了重庆的一座大厦,在228米高的尖顶上跳舞并且拍摄,随后三人被带上了警车。还有消息称,其中一位是重庆地区的爬楼“惯犯”童虎。一位熟悉爬楼群体的知情人士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爬楼的人不少是为了炫耀,他们之所以能屡屡得手,是因为这种行为往往难以被从严处罚,此前有被抓到的最多也是罚款,而本次童虎被警方带走,或许可以给爬楼群体一个震慑。 爬上228米楼顶跳舞被警方带走 据当地媒体报道,12月16日,三名年轻人爬上了高达228米的重庆纽约大厦顶端,并在上面跳舞拍摄视频。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三人随后被带上了警车,其中一人名叫童虎,在爬楼群体中知名度很高。 北青报此前曾对爬楼群体进行过报道,去年8月,童虎就爬上了南京450米高的紫峰大厦,并在楼顶拍照引发大量争议。此人曾在重庆、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广州、深圳等地攀爬高层建筑,曾爬上过近600米的天津高银金融117大厦。在重庆本地他还爬过318米高的联合国际大厦。童虎等人爬楼时从来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也从不会通知物业方。 北青报记者在童虎微博中看到,他时常会晒出在不同楼顶的照片。在一个短视频平台中,童虎也会不时发布他的爬楼视频,视频中他站在狭小的空间内摆出各种拍照姿势。而截至目前,他也积累了5.8万的粉丝。 本次童虎被警方带走也引发了网友关注,大量网友批评童虎等人的行为,认为他们不顾风险爬楼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对生命的不敬畏,而且会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北青报记者多次联系童虎,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有爬楼者被发现后曾被罚款 昨天,童虎的一位朋友刘天(化名)对北青报记者称,他看到了网上关于童虎在重庆爬楼的新闻,他也不认同童虎的做法。刘天称,童虎等人在公共建筑物进行无防护的极限运动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去年11月8日,这个圈子(爬楼)里另一个著名的人物咏宁失手了,他从楼上摔了下去。咏宁的死让爬楼党的名声急剧恶化,童虎和咏宁一样,做的都是无防护爬楼。” 对爬楼党的限制和防备如今也越来越多,另一名重庆爬楼群体的成员程杰(化名)对北青报记者称,之前他也曾爬上过重庆的联合国际、日月光等楼顶,但现在很多楼都没法再上去了,越来越多的楼顶被封闭,一个接一个加装防盗门,已经很难有楼再让他们肆无忌惮地爬了。 程杰对北青报记者称,他们爬楼一般都不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最多偶尔戴个安全帽。程杰称,他们都被保安驱赶过,也被罚过款,但没听说有人被警方带走。此次童虎被带上警车,在爬楼群体中也引发了震慑效应。 律师称爬楼不仅危险还涉嫌违法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称,爬楼党攀爬建筑物,在建筑物楼顶进行拍摄或其他活动,需要经得物业方面同意。爬楼党并非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未经建筑物所有权人及管理人同意,攀爬建筑物,在建筑物楼顶进行各种活动,都涉及到对建筑物所有权人及管理人对建筑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侵犯。 韩骁介绍,爬楼是一项极其危险的活动,有的爬楼党为了应对物业的阻止,甚至采取溜门撬锁等违法行为攀爬建筑物,损坏公私财物,涉嫌违法;爬楼党的行为还可能引发围观,甚至造成交通堵塞及其他意外事故,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韩骁介绍,对爬楼者的处罚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韩骁认为,攀爬高楼,对攀爬者本身存在高度危险,也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文/本报记者 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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