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的到来,云南省各类野生菌已进入生长旺季,也是野生菌中毒事件及食源性疾病高发季节。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减少和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卫计委已发布预警通告,提醒公众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等食源性疾病。 通告提醒广大消费者及餐饮服务单位要谨慎采购食用野生菌,不采摘、购买、加工、食用不熟悉或难以识别的野生菌;农村地区的广大群众对不熟悉或难以识别的野生菌及过于老熟、霉烂的野生菌不要采摘烹调加工食用。 通告还强调,野生菌严禁凉拌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消费者购买野生菌时,应选择正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并妥善保存好购物凭证,不要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记者 陈鑫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