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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未成年或禁用部分感冒药

2018-07-02 16:09 来源:广州日报

  18岁以下儿童或干脆“一刀切”,禁用部分感冒药。日前国家药监总局药审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含可待因类感冒药说明书修订要求”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意图只让18岁及以上成人使用含可待因药品。

  据悉,药监总局最近的通知要求在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中,禁忌证增加“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儿童用药则要增加“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本品”的内容。

  实际上,去年初,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就曾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的公告》,要求在说明书中增加“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文字内容。业内人士认为,现在时隔一年半再次重提限用要求,且干脆未成年一律不许使用,可见监管部门对于儿童使用感冒药情况越抓越严。

  国家药监总局数据库显示,这类药品主要包括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磷酸可待因糖浆等。官网显示,目前我国含可待因的药品共有45个批准文号,感冒镇咳类占其中一部分。药审中心表示,本说明书修订要点是基于当前的认识,希望广泛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

  就在近期,双黄连注射剂和丹参注射剂这两款知名中药注射剂也被要求禁用于儿童或婴幼儿。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市面涌现的替代药或是儿童专用药在增多,所以不会出现“无药可医”现象。(记者:涂端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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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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