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医用耗材专项治理,持续强化医保资金合理使用,严格规范医药购销领域秩序,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促进行业作风持续好转。 《通知》要求,规范药品耗材产销用行为,健全供应保障体系。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研发、转化和生产,落实财税优惠、金融扶持以及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制。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票据的电子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 《通知》强调,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约束,严肃打击侵害患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逐步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通知》明确,推进医药代表备案管理,构建回扣治理体系。推进实施《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完善符合要求的医药代表院内接待流程。规范药品耗材遴选流程,实现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申请、采购、使用、监管的闭环式管理。 《通知》要求,依托纠风机制综合施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明确部际联席机制各成员单位的管理责任,要求保证政策沟通、信息互通、资源融通、工作畅通,齐抓共管做好纠风工作。(记者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