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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再提高

2018-09-04 11:38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朱伟良 通讯员/黄君博)笔者9月3日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2019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9月1日启动,征缴期将持续至今年12月20日,个人缴费标准为288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667元/人。据悉,2019年度广州将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最高报销额度可达68万多元。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从2018年起通过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的方式,不断提高参保人待遇水平。笔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将再度提高: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0%,其他城乡居民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70%。此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无需另行缴费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2019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可达68万多元。

  针对市民关注的新生儿参保问题,市医保局表示新生儿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按自然月计算)参保缴费的,可追溯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也就是说从出生开始的医疗费可以按规定报销。

  广州市医保局表示,未及时停保的幼升小一年级新生(从化区除外)2019年度仍然按照之前的缴费方式和渠道进行缴费,无需再次向学校缴费。但是在缴费后应向学校申请办理单位变更手续,以便在下一个年度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未参加2018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入学时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自2018年9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来源:南方网 全媒体记者/朱伟良 通讯员/黄君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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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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