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9月11日电(记者陈文广)为牟取非法利益,李某在没有《医师资格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凭着B超机多次非法行医,并为多名孕妇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湖南隆回县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介绍,从2013年开始,李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也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设了一家诊所,非法从事诊疗活动。李某购买了一台黑白B超机,用于给前来就诊的病人及孕妇做包括胎儿性别在内的检查。2015年,李某的黑白B超机被执法部门收缴后,于2016年又购买了一台笔记本式黑白B超机,继续为前来就诊的孕妇鉴定胎儿性别,每例收费300元至500元不等。2016年12月和2017年12月,李某因开设诊所非法行医先后被隆回县卫计局行政处罚。 受到处罚后,李某继续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并携带黑白B超机转移到隆回县万和路附近,使用黑白B超机帮助孕妇鉴别胎儿性别。在此期间,李某联系了一个名为“A湘雅远程生殖-邓”的微信好友,对方称可以为怀孕早期的孕妇抽血送香港鉴定胎儿性别,准确率极高。经与对方商量,李某每送去一例送检血样支付给对方2800元,而李某向患者收取的费用为3500元至4200元不等。李某还通过自己的微信群发,宣传、介绍抽血送检鉴定胎儿性别的非法业务。截至2018年3月份,李某利用黑白B超机和抽血化验的方式为多名孕妇进行了胎儿性别鉴定。 隆回县法院认为,李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非法行医罪。李某当庭认罪,酌情可从轻处罚。据此,隆回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