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杏林镇  请输入关键词  怀远县  龙扬镇  莲花寺

注意“对症下药” 重阳节老年人该如何养生

2018-10-17 11:12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17日消息 10月17日是我国传统的“重阳节”,也是中国老人节。秋冬季节老年人该如何更好的养生保健呢?

  老人出游需注意 饮食讲究少生病

  重阳节自古便有登高的习俗,老年朋友登高出游时会消耗一定体力,在饮食上要格外注意。

  一、要注意在外就餐时,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环境良好、设施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要注意饮食卫生。餐前洗手,就餐前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不吃不洁、生冷食物。

  三、要注意食物种类的选择。食物种类宜多样化;饮食应以清淡为主,少吃过于油腻、甘甜、辛辣之品;对各地的美味佳肴、风味小吃等应以品尝为主,一次不宜吃得过多,更不能暴饮暴食,以免引起消化不良等。

  中老年人健身有四大误区

  一、饭后运动,不少老人把“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这句古话当做健身格言。其实,饭后百步走并不科学。因为刚吃过饭,胃肠道开始消化食物,如果饭后立即开始运动,特别是剧烈的运动,就不能使食物充分与消化液接触而被消化利用,会造成消化不良。而且,大量血液进入胃肠道导致脑部供血减少,会使人有困意。因此,需要适当静止休息,充分消化食物。而且,吃饭后老年人的心脏负荷增加,餐后运动对心血管系统有明显的负面作用。所以,老年人应该避免在饱餐后两个小时内进行运动锻炼。

  二、晨练过早,很多人认为早晨空气好,适合锻炼。其实,太阳出来前,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较高,空气质量较差,所以晨练应安排在太阳出来后1小时.不宜在车流较多的马路旁、树木密集的地方晨练,因为这些地方聚集有大量的二氧化碳,无益于健康。同时,有雾的天气不宜晨练;空腹不易晨练,因为空腹锻炼容易造成低血糖。

  三、剧烈运动,老年人骨质疏松,剧烈的运动容易造成骨折。他们的关节一般不太灵活,太剧烈的运动也容易造成关节脱位等情况。老年人最好选择缓慢的运动,上楼梯的运动是不可取的,因为上楼梯很容易损坏老年人的膝关节,导致关节炎的发生。而且,太过剧烈的运动会造成心肺超负荷运转,对于有心脑血管病的老人来说危险性很大。一般来说,散步、太极拳、体操等柔和的运动比较合适老年人。

  四、过度运动,许多老年人认为运动越多越好,越劳累就越有效果。但其实,运动的目的并不是让人感到疲劳,而是促进血液循环,增强肌肉和心脏的能力。如果过度运动,则会促使身体释放大量激素来分解蛋白产生能量补充过度运动的需要,造成身体组织的过多消耗,加快器官的衰老。而且过度运动会加重心脏的过度使用,超出其负荷能力。长期下去,会造成心脏功能衰退,反而有害于身体。

  老人进补误区

  一、过多油腻食物

  这里所说的油腻食物并不是指肥肉之类的食物,而是指老年人的消化能力和脾虚变虚弱,如果吃多了阿胶、当归、桂圆、鹿角胶、熟地黄等太多滋腻的补品,会导致脾胃的消化能力变变弱,饭量减少,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腹腔等症状。

  二、盲目进补

  有些老年人,平常时候喜欢吃一些补药补品,认为可以让身体更好,甚至是感冒了没有胃口,以为只是身体虚弱,结果自己吃了过量的高丽参,出现目瞪口呆、面红、眼睛无神、气息奄奄的状态。幸亏救治及时,才能转危为安。

  三、听信广告乱进补

  现在各种信息渠道一直广泛传播,安利各种保健品、补品的好处,往往都是夸大了功效。老人家处于求补的心态,没有需求也要去进补,从而购买了不少,而乱进补的话,只会对身体有害无益。

  四、补品并不是越贵越有效果

  在许多人的潜意识里,补品是越贵越有效果。例如藏红花、冬虫夏草等。但如果没有针对性的进补,再贵的补品也是没有用,也不会出现特殊的效果。因此,补品价格多少,并不能决定效果的好坏。

  消费提醒:帮老年人远离保健品“陷阱”

  一些老年人有钱有闲,儿女又常不在身边照顾。针对这些特点,不法经营者通过开展免费旅游、免费讲座赠送小礼品、免费义诊、专家讲座等形式,将老人集中起来现场洗脑。还有的通过打亲情牌、健康幌子诱导老年人购买一些高价位的保健品,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想维权却不容易。

  子女有时间要常回家陪伴父母,多聊天,顺带介绍一些防范知识。面对所谓的爱心讲座、免费体验旅游、免费赠送、打折促销等情况,老年朋友应理性对待,多加思考,不要贪图小便宜,特别要提防上门或游街的推销人员,要坚决对其说“不”。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中国乡镇网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