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3日讯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在2019年6月底前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 《方案》要求,在目录发布后及时将其中的重点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此外还要将“重大仿制药物”列为中央预算内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支持方向,并制定相关行动计划。 《方案》提出,将制约仿制药产业发展的药品仿制关键技术研发、制剂工艺提升改造、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研制等支撑技术,以及临床必需、国内尚无仿制的药品及其制剂研发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进行科技攻关。 为保障仿制药质量,《方案》指出要加快提高上市药品质量,对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仿制药按规定予以优先审评审批。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坚持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受理和审评审批仿制药,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方案》称,要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全面落实按通用名编制药品采购目录。药品集中采购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辛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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