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2020年,北京市财政持续加大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增加1000元/年,老年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增加120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增加220元/年。增加后,2020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20元。 《通知》明确了北京市最新的医保筹资标准。2020年,北京市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为4480元,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为191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为267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等13类困难人员个人不需缴费,由财政全额补贴。低保、低收入救助对象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按85%进行救助。 《通知》指出,北京市医保局自2020年起将持续优化居民医保待遇政策。在2019年将居民医保住院封顶线提高到25万元的基础上,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在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除原来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外,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均可进行首诊治疗。 据了解,北京市医保局正在着手开展提高居民医保门诊封顶线精算工作,今后将逐步建立居民医保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和医保待遇动态调整完善机制。同时,该局启动了基金结余激励机制研究,对参保个人不看病或少看病的,探索实行提升大病保险待遇的激励措施。(记者李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