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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2019-12-21 09:37 来源:重庆日报

  12月20日,从市医保局传来消息称,从2019年12月22日零时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同步调整一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此次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一取消、一调增、三结合、三实现”: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增部分手术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与疏导医疗服务价格矛盾、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试点等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这就意味着从22日起,市民到公立医疗机构看病,医用耗材按采购价格执行。”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改革范围包括重庆行政区域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院、在渝部队医院。

  具体内容上,本次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收入,将通过调整手术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补偿。按照手术难易和风险程度,适度拉开各等级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同时,对涉及中医和儿科类项目给予价格政策倾斜。对部分项目如涉及特殊群体、明显高于外省市价格、单次绝对增幅较大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专家论证会以及听证会建议并参考周边省市平均价格采取价格不动、限价或封顶限价等具体处理。

  针对本次改革与价格调整,我市将完善各项综合配套措施,加强价格政策与医保政策的相互衔接、配套联动。一是改革医保支付政策,将部分原自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扩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加快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继续降低虚高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减轻患者费用负担;三是调整优化大病保险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及特困人员大病保险支付倾斜力度;健全和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对困难群众采取各项措施给予医疗救助。四是强化医保基金和医疗行为监管,重点查处纳入改革的公立医疗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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