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5年,黑龙江省将进一步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全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发展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和新产业。 科学规划布局,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政策体系 《方案》明确,到2025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根据《方案》,黑龙江将采取三项行动,一是“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编制行动。对城市养老托育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明确养老托育现有床(托)位数量和需求数,就养老托育机构建设、运营、人才培养等提出一揽子措施,在2021年底前以市(地)为单位编制“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二是养老托育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婴幼儿照护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培训规划,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社会工作、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幼儿保育、婴幼儿托育等专业,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培养培训养老服务人才10万名以上。 三是金融服务提质行动。鼓励银行机构提供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推动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及养老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的投资力度。落实国家扩大实施养老产业专项企业债券和养老项目收益债券等措施,鼓励发行可续期债券。 扩大多方参与,提升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质量 《方案》提出,把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强化保基本、兜底线能力,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托育服务。到2025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到4.5个。 《方案》明确,将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实力雄厚、诚实守信的企业参与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由参与城市提供土地、规划、财税、金融等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包”,明确在价格、运营、标准、公益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促进普惠养老托育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或居住区按标准规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及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住宅小区或居住区有缺口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或建设。 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并确保在2022年底前基本投入运营。 拓展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托育服务 《方案》明确,以促进健康为核心,到2025年,进一步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全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和新产业加快发展。 《方案》提出,充分发挥地域、气候、生态、人文等独特优势,以哈尔滨、牡丹江、大庆、黑河、伊春等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旅居康养、“候鸟”养老产业,叫响避暑和森林康养、冷(温)泉疗养、中医药康养、生态颐养等品牌,打造一批旅居康养示范基地、特色小镇。大力培育以银发经济为主题的示范园区。 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围绕便利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建立重点领域优化服务清单或台账,完善相关服务指南,推动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引导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方面问题开展社会化服务和宣传培训。
养老托育宜居环境建设行动。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加装电梯。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在具备条件的公路、轨道交通等客运场站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 来源: 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