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是指导开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是新时代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顶层设计,是新时代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行动路线图。《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在理论创新方面取得了特别重要的成果,引人注目地提出了五个“首次”,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升华,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发展的最新成果。我们要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理论创新推动实践的价值意蕴,努力开创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和统战工作的新局面。 首次作出“两个始终是”的新论断,即民营经济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两个始终是”的新论断,彻底批驳了各种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表明了我们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有的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的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等等。这些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党的大政方针。“两个始终是”的新论断,更加肯定了民营经济“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和贡献,明确强调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完全符合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国情和发展实际。 首次提出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必然性,表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是权宜之计,而是要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在发展民营经济问题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者之间是有机统一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与民营经济存在和发展具有长期的历史必然性分不开的,这与民营经济作出的重大贡献和担负的历史责任分不开的。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必然性,对于帮助民营企业家坚定“四个自信”,树立长远预期具有重要意义。 首次明确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实现党对民营经济领导的重要方式,发挥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优势,形成各方面既明确分工又高效协同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格局。民营经济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起来,我国的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民营经济蓬勃发展,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离不开民营经济人士的成功奋斗,但更重要的是离不开党的好政策,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民营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家任何时候都要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作用突出,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党领导民营经济,必须着眼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遵循民营经济发展规律,针对民营经济的特点和期盼开展工作,更加注重寓领导于沟通协商、服务支持之中,从制度上保护和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 首次把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有效激发民营经济人士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事务治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就是要求切实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推动协调所有制关系、收入分配关系、政府和市场关系,调动民营经济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事务治理,为国家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治理效能的提高添砖加瓦,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从而更好地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首次把“信任”纳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并摆在首位,形成了“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十字方针。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需要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切实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还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倡导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四个典范”。贯彻这些方针,有利于更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论断。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增进政企互动互信,推动形成鼓励支持民营经济人士干事创业和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