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创业造成的影响,省财政厅日前会同相关单位修订完善我省“富民创业贷”政策,持续加大对居民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 我省“富民创业贷”提升贷款额度,对带动就业人数2人以内的个人创业者,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同时,降低贷款申请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占比由20%调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由10%降为8%;带动就业10人以上,还款积极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3次创业贷款。 此次政策修订,还降低反担保要求,对新发放的10万元以下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推荐的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因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创业贷款,可展期至今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届时还款确有困难,可再次展期半年到今年12月30日。 (许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