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 2月13日,市教委印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我市各地避免“一刀切”,丰富学习内容,减轻学生负担,规范线上教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通知》指出,各区县教育部门、各中小学要充分考虑城乡、区域、学段、学科以及学生等差异,实事求是,避免“一刀切”,特别要防止各地各校不顾条件强行组织教师录课,增加教师负担。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中小学要指导教师坚持国家课程学习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相结合,特别注重疫情防护知识普及,加强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护视力,增强体魄,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每课时小学不得超过15分钟,中学不得超过20分钟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中小学要区别不同学段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网上教学的特点,根据教育部推送的国家中小学网络云课堂和中国教育电视台4频道播放的课程教学资源,防止照搬套用正常课堂教学方式、时长和教学安排。 严格控制小学直播教学时间和次数,中小学网上教学原则上采取半日授课制度,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每课时教师讲授时间小学不得超过15分钟,中学不得超过20分钟。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增加学生不必要的负担。严禁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网上教学活动。 防止居家学习代替学校课堂教学 《通知》强调,各区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针对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停课不停学”实施方案,降低教学要求,放慢教学进度,切实防止居家学习代替学校课堂教学。建立关爱机制,加强对防疫阻击战一线人员和新冠肺炎患者子女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指导和关爱。 建立教育教学常规检查机制,加强对“停课不停学”网上教学内容、作业布置、学习辅导的督查,督促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学习,严禁各级教研机构教研员、学校教师向学生及家长推送学习App和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教学资源。 严禁增加学生学习负担。要认真研制开学后教学与现在居家学习有效衔接措施,因材施教,查漏补缺,为推进新课教学打好基础。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称:“我们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区县教育部门、各中小学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停课不停学’方案实施过程中,对片面理解、机械执行、照搬照抄、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匡丽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