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重庆市教委了解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下称“方案”)对今年秋冬季学期的疫情防控提出要求。 方案要求开学前高校需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作出中小学、幼托机构开学决定。 包括高校、中小学和幼拖机构均要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设立(临时)隔离室并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统一安排各环节防控防护措施;中小学和幼托机构需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还要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方案要求学生和教职员工必须根据学校返校通知,有序返校,不得提前返校,如返校途中出现不适症状,及时上报。 开学后高校需严格日常管理,并做聚集性活动管理、进出校登记制度、教室卫生管理、食堂卫生管理和宿舍管理,高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 中小学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需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实行登记排查入校,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状况。寄宿制学校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幼托机构开园时要登记排查入园,做好健康观察,安排各班级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防止人员聚集。此外,要建立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室内活动管理。在幼儿手卫生、均衡膳食、体格锻炼方面科学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强调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相应症状,应及时上报。托幼机构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就医,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高校、中小学和幼托机构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要查验复课证明。(记者 姜念月 实习生 李春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