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制定《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报经省政府同意于近日印发各地执行。 《细则》针对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全过程、各环节逐一细化,明确规定,包括分级成立领导机构、科学界定工作责任、完善值班值守制度,建立信息报送渠道,按照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影响力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对突发事件进行等级划分和确认,根据事件类别确定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工作预案和开展现场处置等。同时,还配套制定了《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流程说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图》和《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对学校突发事件流程作进一步简化说明。
省教育厅将举办两期“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第一期针对全省134所高校负责人开展培训,第二期通过视频会议培训的方式,覆盖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实现全省24000所学校同步培训全覆盖,重点针对《细则》和框图进行专题解读,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干部熟悉掌握《细则》和框图,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干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江芸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