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双减”文件精神,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并处理了一批校外培训违规典型案例。 北京市教委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相关区教委对涉事教师给予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 浙江省义乌市执法人员发现一家无证办学的教育培训机构,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处以警告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处以4.6万元罚款。 湖南省浏阳市教育局发现某培训学校存在提供虚假合同、制作虚假收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并要求该校收取的学费转入资金监管账户接受监管。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执法人员发现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宣传内容,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江苏省仪征市某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朱某,在其丈夫某小学校长糜某的帮助下,组织学生在教师宿舍内补课。仪征市教育局依法对该教育咨询服务中心作出停止办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