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6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贷款用途、贷款利率、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是自2008年原银监会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小贷行业首次迎来明确的监管政策。“这是十二年来第一个关于小贷公司的官方文件,含金量极高,将为正规合法、专业服务小微三农的小贷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刘勇说。 业内指出,此次《通知》对行业影响最大的在于放宽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通知》明确,银行可以与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融资。同时,《通知》提出,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对外融资余额与净资产比例的最高限额。(记者 汪子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