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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榕右乡:群众集体评议 打造“阳光低保”

2014-09-01 09:38 中国经济网泸州

“这个人‘在’的住,他是离了婚的,没得媳妇,家里还有老人,自己还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娃娃,没得其他收入来源,全靠政府和村里大家救济点,每次出去打点零工都还要把两个娃娃带起走,应该吃低保,我同意……”走进八仙村10社,就听到一位姓晏的大娘如是说道。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推进农村低保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权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泸州市合江县榕右乡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根据村社分配下达的指标,分别组织各村驻村干部、村干部、社长、全社社员逐村召开阳光低保民主评议会。让群众集体参与现场评议,目的是由本村本社村民为自己心中认为可以享受低保福利的人投票。

驻村干部在会上指出,开展低保评议,就是要让低收入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让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政府惠民的好政策,让真正有困难的家庭获得救助;低保评议要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原则,以公开、公平、公正,以户入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制度;避免暗箱操作,禁止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的发生,真正保障生活困难群众的权益。

评议会首先由驻村干部就现在的低保政策向全体村民进行讲解,然后让各社社长提出保障对象的建议名单,并对低保户名单逐个做详细介绍,同时对前期入户调查、宣传政策后新增及自动退保的个人进行情况说明,最后由全体社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举手表决投票确定该对象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条件。

此次低保评议会议通过扩大参与评议对象范围,提高社会透明度,真正达到公平、公正、公开,在全体社员共同评议下,本着端正态度投好票,选出大家心目中公认的低保户,以当场唱票并公布评议结果的方式进行,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下步还将对所有列入的低保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全村全社党员和村民监督。截至目前,榕右乡低保评议工作已全部结束。(刘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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