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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出台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2015-06-17 09:27 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罗小单)经遂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5日,遂宁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印发《遂宁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和中央安排增量资金将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记者从遂宁市农业局获悉,此次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象明确为主要粮食作物(包括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既可以支持以土地有序流转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也可以支持土地股份合作和联合或土地托管方式、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合作社签订订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专业的生产服务实现区域等其他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在一个县(区)区域内想获补贴,主要粮食作物面积须达到的“门槛”为:种粮大户30亩,家庭农场100亩,土地股份合作社2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直接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亩。

  在补贴方式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通过“一折(卡)通”6月底前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将根据各地实际,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也可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多种补贴方式。各区县可在上述环节中自行选择具体支持方式,并确定操作办法、补助标准。

  按照方案要求,2015年,省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继续实施。2016年起,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金直接补贴部分将与省 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合并实施,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由区县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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