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6〕5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5〕146号)要求。7月25-29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三个考核评价组,分别由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农发办牵头对各区、县2015-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考评组通过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和查阅资料等方式,按照《考核评价量化指标表》对各区县组织保障、整合投入、规模质量、开发利用和验收认定涉及的5项考评内容,18项考评指标,39个评分项进行逐项评分排序。考评结果为:合江县、泸县、江阳区、纳溪区优秀,古蔺县、叙永县良好;龙马潭区未纳入省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考评范围,工作开展考评结果为:优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