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会昌县农机局认真按照赣州市农业机械局《关于申报2017年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的通知》(市农机发〔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该县农机安全生产现状,积极组织申报“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做到“三个优先”。 一是安排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摸排符合“创建”条件的乡镇优先采纳申报,及时纳入为申报对象。 二是物色农业机械保有量较多的乡镇优先支持创建,适时安排工作干部指导“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三是对乡镇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较高的乡镇优先排列为先行创建乡镇。确保“平安农机”创建的真实性、引领性和持续性。
(信息来源:江西省农机局) 责任编辑:王海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