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公司与江苏泰州市姜堰区曹家天皓种植专业合作社签下全省首单农产品质量安全险保单。
该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条款明确规定,在保险期内,由于农产品存在污染或农产品导致食源性人畜共患病或农产品遭第三人恶意投毒导致权利人人身伤亡的,权利人可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曹家天皓合作社种植面积360亩,此次缴纳保费9000元。保险公司将对其生产的无公害瓜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保险,可实现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限额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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