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农新闻网达州讯 6月12日,在达州市达川区政务中心,达川区亭子镇农药经营户熊朝胜从区农业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刚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达川区颁发的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随着首张许可证的发出,正式拉开了达川区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核颁证的序幕,也标志着达川区农药经营行为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据了解,自去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理顺了农药管理体制。同时,农业部门在保留农药登记的基础上,新增了农药生产许可和农药经营许可等制度。新规对农药经营人员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经营条件、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自今年8月1日起,达川区现有的300多家农药经营门店,在领取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农药买卖;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区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将依法对其予以查处,以进一步规范全区农药经营市场秩序,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生态环境安全。 |